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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家庭法庭前的律师] 你们一起生活了几年了?这是普通法婚姻吗?

你好。我是善韩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律师高美珍,在首尔家庭法事务所负责离婚、继承、家务、公证等事务。作为在韩国律师协会注册的离婚和继承律师,毕业于首尔国立大学,我们将凭借 20 多年的在家政案件经验和专业知识为您提供可靠的帮助。

[首尔家庭法庭前的律师] 你们一起生活了几年了?这是普通法婚姻吗?


“我们已经同居三年了。我们可以成为普通法婚姻吗?” ,“五年后我们不是合法结婚了吗?”

 

总而言之,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共同生活多少年才能成为同居婚姻。

法院不仅看时间段,还看两人是否有夫妻生活的意图,是否真正过着值得被视为夫妻的生活。

 

 

合法婚姻中,通过结婚登记确定夫妻关系

 

我国民法采用法定婚姻原则,通过明确的婚姻登记方式承认婚姻关系。

同居婚姻是指双方有结婚意向,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作为已婚夫妇共同生活的关系。

由于婚姻登记无法确认两人是情侣,普通法婚姻只能以“是否像夫妻一样生活”为实质来判断。

因此,同居期间仅被视为几种情况之一,并不被承认。

 

法院将检查两件事

 

普通法婚姻必须是当事人之间主观上有结婚意思表示,客观上婚姻生活具有实质内容,使夫妻共同生活在家庭秩序和社会观念上得到承认的情况。

 

  • 结婚意向

双方必须视对方为情侣,并愿意像情侣一样生活。如果只有一方这么认为是不够的,医生之间必须达成一致。

 

  • 婚姻生活的现实

即使从表面上看,你们也必须有真正的共同生活,可以被视为超越恋人或同居关系的情侣。

必须满足这两个要求。即使两个人在一起生活了很长时间,如果没有夫妻生活的意图,也不是同居婚姻。即使他们有结婚的意图,如果他们没有真正以已婚夫妇的身份生活,也很难将其视为普通法婚姻。

 

如果你们住在一起但被认为不是普通法婚姻

 

  • 准备结婚时同居几个月的问题

两人以结婚为念共同生活了几个月,但婚姻破裂后,他们立即结束了同居。一方当事人即使在同居期间也未变更居民登记地址。法院认为同居是为结婚做准备而暂时发生的,并不会持续太久,并且还考察了两人的年龄、家庭关系以及关系的持续时间和内容。

→ 不承认普通法婚姻,称难以承认婚姻意向一致或夫妻共同生活的现实,不接受以不公平解除普通法婚姻为由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

 

  • 婚礼和蜜月完成

夫妻俩结婚并去度蜜月,但在开始同居前的某个阶段,由于一方的过失,关系破裂。

→ 法院认为,这一阶段与已经达到普通法婚姻的关系没有太大区别。因此,我们决定,正如不公正地废除普通法婚姻的情况一样,可以向责任方寻求精神损害赔偿。

 

  • 当一方有合法配偶时_重婚普通法婚姻

根据法律规定,即使一对夫妇分居,其中一方以已婚夫妇身份居住并打算与第三者结婚,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不能被认定为普通法婚姻,并享有与合法婚姻相同的保护。

→ 这就是所谓的重婚同居婚姻。如果你们的合法婚姻尚未解决,原则上即使你们长期同居也很难得到同居婚姻的保护。

 

如果同居婚姻得到承认,会有什么变化?

 

考虑同居婚姻的原因是所承认的权利有很大不同。

  • 作为已婚夫妇的义务和权利 — 像合法夫妻一样同居 · 支持 · 合作 · 贞洁义务(民法第 826 条第 1 款),以及日常家庭事务中的代表权(民法第 827 条第 1 款)。
  • 财产分割 — 如果关系在生前终止,即使是普通法婚姻,也允许对共同积累的财产进行财产分割。
  • 赡养费 — 您可以向单方面解除普通法婚姻的配偶要求赡养费,而无正当理由相当于《民法典》第 840 条规定的离婚事由。您还可以向造成故障的第三方(例如您配偶的父母)提出索赔。
  • 其他保障 — 证明同居关系后,可继承房屋租赁保护法下的租客身份,并可承认根据工伤保险法领取养老金的权利 · 国民年金法 · 公职人员年金法。

 

相反,有些东西即使被承认为同居婚姻,也无法获得。

  • 民法第1003条第一项中的配偶是指合法配偶,因此普通法配偶没有继承权。如果普通法婚姻因另一方死亡而结束,则财产分割的要求不予承认。

 

 

我需要做什么准备才能让我的同居婚姻得到认可?

   
同居婚姻不能通过婚姻登记等单一文件来证明。这就是为什么显示两个人之间关系的客观数据很重要。根据法院在先前判决中考虑的情况,以下数据可能会有所帮助。

  • 表明有意成为情侣的材料 — 结婚照、结婚请柬、情侣参加聚会和家庭活动的记录
  • 共同生活实际情况的材料 — 同一地址的居民登记、共同管理生活费的账户详细信息、共同承包或准备的住房和财产相关文件
  • 显示您周围人看法的数据 — 确认你们被熟人或工作中称为情侣的数据

从这样的数据来看,它们已经在一起很长时间了,这一事实是有道理的。如果只强调期限,没有数据显示夫妻双方的夫妻生活,应该认为很难认定普通法婚姻。

 

普通法婚姻在什么情况下会解除?

 

由于同居婚姻不属于合法婚姻,因此分手时无需办理法院确认离婚或离婚申报等法律程序。

可以由两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一方单方面通知解决。

不过,解除关系后索取财产分割或赡养费是有期限的,建议您接受咨询,以免错过解决关系的时机。

 

如果您是同居伴侣,请提前准备

 

同居配偶没有继承权,死亡后无法分割财产。所以,想要给对方留下资产,唯一的办法就是在生前准备好法律机制。

  • 公证遗赠 — 这是通过公证遗嘱将财产留给普通法配偶的遗嘱方式(民法第1068条)。由于它是由公证人撰写的,因此因违反手续而被无效的风险较小,并且无需在家庭法院进行遗嘱认证程序。
  • 考虑保留部分 — 如果有子女或父母等合法继承人,可以要求返还保留部分,因此在确定遗赠范围时必须一并计算保留部分。
  • 关系证明材料的存储 — 结婚照、共同生活费账户明细、参加家庭活动的记录等成为您以后需要证明同居婚姻时的重要材料。

同居婚姻只要得到承认,就会受到与合法婚姻类似的保护,但承认本身经常受到争议,而且在死亡情况下的保护存在很大差距。如果您好奇自己在目前的关系中拥有哪些权利以及应该提前准备什么,请通过咨询详细了解。

主观有结婚意向、客观具有夫妻共同生活实质但未登记结婚的男女结合,称为普通法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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