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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胜诉案
  • 胜诉案

    拒绝有过错配偶的监护权索赔并赢得案件,客户仅指定父母和监护权

    事件详情

    客户是两个孩子(7 岁和 5 岁)的主要照顾者,从他们出生起就致力于抚养和教育。虽然婚姻的破裂是对方的责任,但他却极力主张孩子的抚养权。

    宣翰律师事务所 主要照顾者原则班级 儿童福利以此为中心,通过托儿记录、病历、育儿日记等客观数据,立体证明客户稳定的育儿环境、情感纽带、具体的育儿计划。

    考虑到孩子的福利,法院指定委托人为唯一拥有父母权力和监护权的人,并命令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并进行面谈谈判。

    事件的结果

    被指定为父母权利和监护权的唯一客户,每月150万韩元的子女抚养费以及探视权得到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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